网络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需完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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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来,百度贴吧全面展开清查盗版侵权行动已有段时日。分批次暂时关闭其文学目录下的全部贴吧,并对其中的著作权盗版侵权内容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清查。
百度文学吧盗版侵权只是网络知识产权乱象的冰山一角
百度文学吧的盗版侵权现象向来饱受争议及诟病,以韩寒为首的作家联盟发起对百度侵权现象的维权行动,是影响最为广泛的,但收效甚微。这次源于魏则西事件而推动百度公司进行全面整顿和清查,算是对其侵权现象的一次力度最大的回应。
然而,百度文学吧所存在的乱象,从整个网络来看,也不过是冰山一角。当然,这也是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难题,更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一个缩影。在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中,有7起案件与网络空间知识产权侵权有关。一定程度上可以说,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领域已经转移到网络,回避网络时代的传播特点来谈知识产权保护,难免顾此失彼。
互联网对于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
互联网无疑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,但这也大大降低了非法复制、传播等侵权行为的成本。而且,源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、数量大及其开放性,加大了权利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的难度。
这一背景下,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,除了要提高对直接侵权者的惩戒力度,也有必要在法律层面明确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平台方的责任。这在国务院出台的《信息网络传播条例》中已有所体现,也就是常说的“避风港”原则,是吸收美国这一制度上的转化产物。
必须认识到,互联网全面普及与快速发展,知识产权及其侵权行为的表现、形态与边界等也发生了极大地改变,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。这就相应要求我国的《著作权法》就此方面适时修正,全面增进其现实针对性,包括各方责任的厘清,以及赔偿、维权制度的完善与优化。
互联网时代下大家普遍习惯了信息爆炸的分享经济模式,缺乏对知识产权应有的尊重、保护等意识,这也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另一种复杂性所在。在免费使用、共享传播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时,强化对原创作品、发明创造专利的保护面临的不只是具体的侵权者,更是与习惯了无偿信息和服务的网络用户的利益发生了直接冲突。
此外,一些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应与网络的开放性、共享性相协调,降低保护力度。然而这种观点完全忽视了产权明晰对于创新创造的重要性。而且就文学作品而言,信息时代下文字所占用的存储资源极其微小,传播起来又极其便利,可创作作品耗费的精力却并没有相应减少。不强化网络环境下的作品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,将极大损害全社会的创新活力。就此而言,要强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不仅需要与时俱进的相应法律和高效的监管,更需要扭转互联网免费获取的这种错误认识。
当然,全社会一种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这远比法律法规的完善修订及执行、监督更加困难,但对于网络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育没有理由不为之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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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佚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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